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山西省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晋教科〔2020〕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晋教科〔2020〕7号)),现将申报2019年度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各类项目及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科技创新计划
2020年高校科技创新计划包括科技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7类。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
1.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我学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可放宽至40岁)的青年教师。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我校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可放宽至40岁)的青年教师。
3.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1)申报限额:每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年度限报2项,同一基地在研基地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
(2)基地项目完成基地规划及项目库论证后方可申报。
4.决策咨询(智库)研究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一线工作的人员或有志于从事决策咨询研究的个人或集体。
(2)申报方式:项目采取竞标的方式进行每个选题立项1项项目。
5.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申报对象:在我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一线工作的个人或集体。
6.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对象:我校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
(1)申报对象:本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成果,申报人须承诺在项目立项后2 个年度内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或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启动时间:本项目待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成果公布后自行启动。
三、申报条件
1.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另外,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 号)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 号)文件要求,原办法第八条“申请人的具体申报条件”做出如下修改:
第1 款第(3)项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广泛认可。
第2 款第(3)项均修改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包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取得一定的原始创新或理论突破。
四、重点支持范围:
( 1)与省“111”“1331 工程”“136”工程协同联动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1331 工程”、“111”和“136”工程平台、学(专)科、团队申报的项目;
(2)与三个调整优化方向一致,且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项目;
(3)对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
(4)与我省十四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密切相关的项目;
(5)与我省其他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大举措密切相关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以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各类项目均需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xxxx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建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山西省高等学校xxxx项目汇总表》(word版),只需要报送电子版,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分类别建立文件夹,压缩包以系部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ws6140@163.com。
3.申报时间:2020年3月20日前,时间紧迫,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果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附件1、2020科技创新项目申报.zip
附件2、晋教科函〔2020〕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4、附件(2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