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协议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继续选派人员赴上述机构留学。
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详情请查看山西教育网,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于2015年5月11日前报我院外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